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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醉药品
及含精神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7-20 18: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2022年6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管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入非法渠道行为。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醉药品及含精神药品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强化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压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监管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一是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采购人员身份证明以及单位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大对首次销售、采购人员变更、购买数量异常增长等情形的审核查验力度,严防骗购套购。二是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发运、交接及出入库、储运管理。要求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要跟踪核实药品在途和到货情况,确保送达购买方许可证核定的仓库地址,严格履行验收和确认手续,并及时将收货情况反馈销售方,保证全过程符合规定。三是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购买及使用管理。严格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管理,严防被他人利用,严禁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四是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实施行业禁入。

  本次专项检查共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查整改、总结共四个阶段。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石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