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药品管理法》及新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地生效,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市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要求,有力有效防范化解药品领域风险隐患。近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市卫健委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市妇幼保健院、宜君县医院、宜君彭祖中医院等医疗机构,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系统建设、能力建设、报告数量、报告质量、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实地检查。并就各监测单位2021年上半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如何落实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标准》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质量评估标准》、以及推动药物警戒制度落地实施等方面与医疗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制度、未组织培训学习等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对工作人员系统操作熟练程度不高等情况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现场指导。
督导组强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维护药品安全的重要抓手、是加强药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监测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做好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理、全生命周期”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协同推进药械化监测评价工作。一是要以责任促进工作,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能力。二是要用数据管控风险,根据上半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各项数据,坚持问题导向,加快上报进度,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迎头赶上。三是要以质量提升效果,加大严重和新的报告上报数量,提高各项监测工作实效。四是要用标准指导工作,严格按照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项报告质量评估标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全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