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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

来源: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17: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加快药品放心工程行动工作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铜川市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市市场监管局、陕西省药品监管局铜川分局局长田卫东任组长,市局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药品放心工程”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职责,集中力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在“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设综合协调、新闻信息、督查指导、后勤保障四个专项小组,明确牵头科室,进一步细化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印发了《铜川市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各区县局也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制定出各自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为保障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相关资料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信息、工作进度的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将各自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月,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级责任、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3、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开设了“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专栏,定期印发‘市场监管动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专刊,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全市开展行动的相关信息、政策文件进行及时报道宣传,努力营造行动氛围,增强行动效果。
  4、严格考核制度。将“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信息报送和采用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建立月通报制度,对各区县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区县也要对各乡镇监管所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对查办案件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从根本上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各项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药品监管科 宋雪)
网络编辑:gongsh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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