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招用高校毕业生,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出台政策,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
据悉,此次享受补贴的范围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相关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给予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该项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办法,在西安市各区县以及沣东新城工商机关登记注册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在各开发区(除沣东新城外)及市级以上工商机关注册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向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社保补贴应于每季度次月底前进行申报。该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对于2015年年底之前通过审批的企业,享受补贴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