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麦谷优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纯芝麻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
销售日期:2025年5月1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2025年5月16日经营的纯芝麻油属外购,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提供了涉案纯芝麻油的供货方相关资料、购进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不合格食品,免于罚款。
二、铜川市新区冠渲水果店销售的东魁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销售日期:2025-05-26。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2025年5月26日销售的东魁杨梅属外购,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保存的作为东魁杨梅进货凭证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记录未显示供货者地址、联系方式等,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资质、进货来源的证明材料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能确认该批东魁杨梅的确切来源。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