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省级和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麦谷优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
销售日期:2025年5月1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2025年5月16日销售的绿豆芽属外购,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未留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宜君县新庄四家乐超市经营的中天香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销售日期:2025-05-21。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2025年5月21日销售的中天香醋属外购,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事实,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提供了涉案中天香醋的供货方许可证、进货凭证及查验的合格证明文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不合格食品,免于罚款。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