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宜君县小军便民菜店经营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销售日期:2025年4月8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2025年4月8日销售的山药属外购,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事实,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免于处罚。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