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我市2家经营企业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川市印台区城关苏北炒货店经营的猕猴桃凉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生产日期:2023年9月1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2日立案,2024年3月5日结案。该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猕猴桃凉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猕猴桃凉果3.391kg。
二、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1日立案,2024年3月7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单位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免予处罚。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