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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铜市监通告〔2023〕23号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15:3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期,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2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超限值、真菌毒素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佰富浓商贸有限公司金山店销售的佰富浓红花生米,黄曲霉毒素 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铜川市印台区麦谷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圆椒(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doc

附件2.xlsx

附件3.xlsx

附件4.docx


网络编辑:王鸿玮
信息审核:石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