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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铜市监通告〔2023〕19号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1: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在2023年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川市印台区麦谷鲜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枸杞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生产日期:2022-12-08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3日立案,2023年7月26日结案。该批次食品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52.5元。

二、铜川市大德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天天壹加壹宜君超市经营的豆王和螺丝辣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豆王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生产日期:2023-04-12

螺丝辣子不合格项目:克百威 生产日期:2023-04-12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10日立案,2023年7月28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履行了积极配合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违法所得较少,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70.77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170.77元。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网络编辑:王鸿玮
信息审核:石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