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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二届铜川质量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4-01 09:0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质强委各成员单位,市级各工业园区,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企业追求卓越,提高全面质量管理,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根据《铜川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质强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铜川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二届铜川质量奖授予为全市质量强市做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供给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和组织。参评范围共包含6类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

二、参选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5年以上,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质量成果显著的组织。

(二)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照,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三)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国家标准1年以上。

(四)近三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市内或同行业领先地位,在本市同行具有标杆示范作用或在质量管理模式创新、品牌建设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单位和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服务质量问题;近三年有较大生产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责任事件,有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重大用户(顾客)投诉事件,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参加各级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铜川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或单位可自愿申报,申报组织需申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至4),生产经营组织需递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8年至2020年)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据铜川质量奖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准备相关证实性材料,并应经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之一签署推荐意见后,由推荐部门统一报送市质强委办。继续获奖企业不占用当年授奖名额。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组织或单位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受理申报。

(三)资料评审。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或单位进行资料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或单位名单。对未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或单位,向推荐组织和申报组织或单位反馈评审结果。

(四)现场评审。按照现场评审组织或单位名单成立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评审组提出现场评审报告。

(五)陈述答辩。按照确定的陈述答辩组织或单位名单成立答辩评审组,组织进行陈述答辩,并由评审组打分确定结果。

(六)综合评价。对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获奖组织或单位候选名单。

(七)会议审议。市质强委全体会议听取评审工作报告,并审议获奖组织或单位候选名单。

(八)审定公示。获奖组织或单位候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15天。市质强委综合公示意见后,提出获奖组织或单位推荐名单,上报市政府。

(九)批准公告。经市政府批准的获奖组织或单位名单,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告。

(十)表彰授奖。铜川质量奖和铜川质量奖提名奖的获奖组织或单位由铜川市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奖牌。

四、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组织需将上述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签署推荐意见(选其一)。

(二)请市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于4月30日前统一将填写推荐意见后的组织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质强委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三)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质量奖申报表格可登陆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558/html/sscjgjdt/gsgg/index.html)公示公告栏目进行查询和下载。

(二)申报组织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A4幅面装订成册。为落实改革要求,方便组织申报,不再要求组织提供销售额、纳税额、出口创汇、主要市场指标、三废治理达标等证明,但须对填报的相关数据和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各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各县级市场监管局应结合行业或地区实际情况,做好铜川质量奖宣传、培育和推荐工作,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和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一个科室(团队)或班组。

(四)有关政策咨询可联系市质强委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1:制造、服务、工程建设业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2:医疗机构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3:教育机构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4:一线班组申报表.doc



铜川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联 系 人:石福星 李宏 郑琼

联系电话:27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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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李怡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