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妇联《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度铜川市实施陕西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要求,铜川市妇联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对2025年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立项评审,根据审议结果,确定了立项单位和资金分配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妇联反映,并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我会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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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铜川市实施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单位名单及资金分配情况.pdf
铜川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