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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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办公室
  负责人:王丽 0919-3283330
  负责机关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机关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文(电)运转、文秘、机要、财务、档案、后勤、对外接待、保密、资产、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工作; 协助党组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三项机制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宣发展部
  负责人:张焕焕 0919-328304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干部的培训、推荐和选拔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和团体会员、女性社会组织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妇女及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三八红旗手(集体)等评选表彰及宣传;负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媒体平台运行和维护;动员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搭建妇女发展平台,助推妇女创业就业;负责妇女文化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动妇女特色产业发展;指导推动各级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负责深化改革、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农村、安全等工作的协调推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权益部
  负责人:刘瑞 0919-3283042
  宣传贯彻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注重大典型案件,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涉及妇女儿童舆情的处置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综治、禁毒、反邪教、预防艾滋病、平安建设、市域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闫文喆 0919-3283042
  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家庭和儿童工作;开展家庭教育及家教研究、特色家庭创建等,推进家庭教育、家风传承和家庭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编辑:张焕焕
信息审核: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