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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铜川就业创业政策连载②:稳岗扩岗政策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11: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0919-2839198)
  2.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审核时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高于5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严重失信单位和中介机构代理不予受理。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稳岗返还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劳务派遣单位采取自主申请方式。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0919-2839198)
  3.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0919-2839198)
  4.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按该职业(工种)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咨询电话:0919-3198411)
  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及技师培训补贴。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证书的,分别按每人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咨询电话:0919-3198411)
  6.社保补贴。①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②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标准为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100%,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咨询电话:0919-2839375)
  7.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咨询电话:0919-2839198)


网络编辑:胡桢
信息审核:宋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