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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0: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基本条件:参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返还标准及范围:大型企业按2021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其中:审核企业稳岗返还时2022年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3%(含)以上的,按90%返还;增长人数低于3%的,按8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3.办理程序及方式:稳岗返还继续实行“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请。由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比对、网上征信查询、相关部门协查等方式,初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并告知;企业通过铜川市人社局官网提交银行账户信息、确认返还金额;经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后直接拨付企业。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1.政策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足额缴费的参保企业(企业职工其参保地、实际就业地应均在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划定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当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每人400元标准计发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同一企业(单位)只能享受一次。
  2.办理程序及办法:(一)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二)网上办理:通过铜川市人社局官网,选择“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领”进行办理。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后拨付至企业。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
  1.实施范围:对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办理程序及办法:积极推行“免申即享”,由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系统后台数据下载比对、网上征信查询等方式,初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并告知;经企业确认后将资金发放至对公账户。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可采取申请的方式申领。
  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及社保费缓缴
  1.降低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
  2.缓缴对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17个扩围行业特困企业。
  3.缓缴险种及期限: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今年年底。
  4.办理程序及办法: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可填写《铜川市企业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申请表》向参保地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也可通过注册登录铜川市人社局官网,选择缓缴社会保险业务相应模块,填写并上传申请资料,提交缓缴申请。
  五、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1.保障对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和失业农民工。
  2.补助标准:(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缴费不满1年的,按50%发放。(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3.其他情形:对2021年符合条件但尚未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且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人员,按照2021年的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当年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执行。
  4.申领程序及办法:(一)现场办理: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二)网上办理:通过“铜川人社”微信小程序、“铜川人社”手机APP、铜川市人社局官网、铜川市政务服务网、“秦云就业”选择“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进行办理。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


网络编辑:胡桢
信息审核:宋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