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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铜川市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2-12-15 15:0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把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作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到2024年底,铜川新增上市企业1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达到15家”的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扶持优质企业加快上市进程,根据《陕西省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经认真研究,我办(市上市挂牌办)牵头制定了《铜川市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本《办法》总体架构在参照《陕西省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服务办法》的基础上,借鉴广东省汕头市、安徽省芜湖市、山东省济南市等相对发达地市以及省内延安、榆林、安康等地市政策的先进经验形成。同时,对接了延安、渭南等地市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对有关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先后两次征求各区县金融办以及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推进小组15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市科技局、市工信局2个部门反馈建议3条,采纳2条,形成了提交会议研究的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二十条,包含总则、入库企业条件、入库企业申报、入库企业管理、入库企业培育和服务以及附则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出台的目的以及本《办法》所扶持企业的释义。

(二)入库企业条件。一是在参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评选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降低了财务指标条件,进一步提高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评选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对重点扶持的上市后备企业额外应符合的条件进行了明确。

(三)入库企业申报。一是明确申报上市后备企业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申报文件、自制的备案入库申请表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竞争力优势的材料。二是明确入库申报流程,采取自主申报与主动挖掘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企业通过区县金融办申请,另一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龙头企业中推荐,最大限度储备市域内优质上市后备企业。

(四)入库企业管理。一是根据企业运营基本情况和推进上市工作进度,按照四个梯度实行分类管理;二是要求企业自觉服从管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影响上市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告知等;三是对后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适时退库,并列举了可取消上市后备企业资格的有关情形。

(五)入库企业培育和服务。从政策激励服务、融资支持服务、“绿色通道”服务、辅导咨询服务、上市推介服务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对纳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的企业可享受的政策扶持和融资、问题处理、专业辅导培训以及推介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同时,积极鼓励市级上市后备企业申报陕西省上市后备企业,获得省级有关政策扶持。

(六)附则。要求各区县建立属地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明确《办法》解释权、执行日等。


网络编辑:侯健
信息审核:杨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