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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6 10:2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陕政办发〔200999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陕西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机构不断增多,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在提供经济补偿、抗灾减损、生产安全以及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全省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还不相适应。为了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更好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省保险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陕西保险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需求为宗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防范风险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保障,推进陕西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努力把陕西保险业建设成为一个市场体系完善,功能发挥充分,经营诚信规范,风险有效控制,社会广泛支持,发展环境良好的现代保险业。
  (三)主要任务:加快陕西保险法人机构建设,积极引进保险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完善保险服务体系;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进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推进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明确发展重点,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四)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做好中央政策性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积极争取玉米、小麦、油料、林业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争取将我省的苹果等特色农业产业纳入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范围。根据全省农业产业发展需要,适时扩大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险种。进一步扩大我省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稳步推进政策性大枣保险。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渠道创新,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村信贷的联动机制,通过开展设施蔬菜银保富试点等新型银保合作机制,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开展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村小额保险,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服务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支持发展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促进和扩大消费。推动建工险、企财险发展,为我省能源、交通、环保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积极开拓科技保险等业务,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切实发挥政府推动和财政引导作用,大力发展校园方、环境污染、医疗事故等责任保险,推动强制性火灾公众责任险等涉及民生安全的强制保险发展,积极服务于和谐陕西建设。做好灾后重建保险服务,支持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大力发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鼓励企业充分运用出口保险规避收汇风险,开拓新兴市场,灵活结算方式,提高出口竞争力。鼓励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资保险,服务我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功能,拉动出口,促进对外贸易增长。
  (六)服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省各级劳动保障、卫生、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保险业参与和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途径和有效模式,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利用专业优势,推动企业年金业务发展,探索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开办补充养老保险,为改制企业职工提供商业养老保障,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体系。
  (七)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全省经济建设。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我省大型重点项目的建设和金融股权投资项目,加强与我省有色金属、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汽车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企业的资本合作,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全省各级发展改革、科技、教育、建设、交通、农业、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筛选推荐项目工作,向保险机构推荐关中产业带、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配套和农村基础设施、卫生教育和社会事业建设、以及灾后重建、节能减排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信息和投资机会,做好项目对接工作。陕西保监局要加强与保险机构总部的联系,协调保险机构在陕举办各种活动。各保险公司在陕分支机构要积极加强总部沟通联系,推动我省建立与国内大型保险总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保险资金与我省重大项目的投资对接活动,扩大我省利用保险资金规模,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八)稳步推进保险诚信体系建设。要按照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保险业诚信宣传和诚信教育,大力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保险产品、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道德约束、经济和法律制裁,提高失信成本,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综合治理不诚信行为,切实解决销售误导等问题。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挥自律、维权、协调和宣传作用。
  (九)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加大保险服务体制和方式的创新,提高服务效率,充实服务内容,扩展服务渠道,完善服务平台,着力解决理赔难问题,从低层次的恶性价格竞争提升到服务差异化竞争的层次上来;积极推行保险条款通俗化,认真落实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品质,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服务。逐步完善并在全省各地市推广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缓解城市道路压力,方便市民出行。
  (十)加大保险信访工作力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信访工作流程,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信访工作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增强信访工作执行力。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注重统筹兼顾,增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支持保险机构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保障型保险,稳步发展投资型保险。不断提高保险业产品创新能力,增强产品的针对性,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完善市场结构,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优化区域结构,进一步拓宽关中地区保险覆盖面,推动陕北、陕南保险市场加快发展。
  (十二)加强行业基础建设。健全人才培训体系,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加强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保险业服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保险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培育成熟理性的保险消费行为。
  (十三)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保险机构经营理念,推动市场竞争由单纯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的广泛需求,不断开发新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要合理开发保险资源,把行业资源投向能够充分发挥保险业核心优势的领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十四)加大保险机构引进力度。提供政策优惠,吸引资质良好的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我省保险业。支持在陕保险法人机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控,积极向保险集团公司发展,实现总部经济效益。支持和鼓励国内外保险公司,特别是农业、养老、健康、责任等专业保险公司在陕西设立分支机构。人事、教育部门要支持保险业培养、引进保险专业人才。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有关部门在户口办理、家属随迁、子女教育等方面要给以大力支持。
  (十五)完善保险服务网络。引导各保险公司在陕分公司深度开发基层保险市场,统筹城乡保险市场发展,结合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探索适合农村服务网点发展的政策思路。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设立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和保险代理等保险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保险中介服务功能。加强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依法经营方面的自律作用。

 
 六、加强监管,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十六)防范化解保险风险。进一步完善保险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三支柱监管体系。制定和完善行业风险预警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
  (十七)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创新监管手段,依法查处保险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和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保险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抓好保险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实现保险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保险欺诈、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骗保等涉及保险业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
  (十八)加强联合监管。省金融办要建立与保险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与保险企业的联系渠道,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充分运用监管合力,防止金融风险跨行业传递。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与各执法部门之间畅通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防止因保险纠纷引发社会问题。

  七、营造良好环境,推进全省保险业科学发展
  (十九)宣传普及保险基础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新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宣传工作的监督管理,营造支持保险业发展的舆论环境。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最新成果,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要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普及保险知识,建立健全社区、学校、农村的保险宣传网络,提高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二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出台重点工程项目保险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商业保险转移分散风险。逐步将扶持三农保险发展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认真落实保险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减轻保险营销员税负和强化保险营销员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规章制定和地方立法的研究工作。
  (二十一)加强对保险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保险法律法规和知识,研究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运用现代保险功能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引导保险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保险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完善监管磋商合作机制,努力构建政府指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工作格局,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陕西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陕西建设。省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力度,对表现突出优秀的保险公司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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