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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4 19: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1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23号),明确参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不再限于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月15日,发布《201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2012年中国农业银行改革试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2]24号),在原有农业银行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8个省563家县支行的基础上,将黑龙江、河南、河北、安徽4个省379家县支行纳入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覆盖范围,对涉农贷款投放较多的县支行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号),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加强和改进对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和服务;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工具创新,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方式;改进和完善旅游业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发展旅游消费信贷。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2]51号),要求金融机构大力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引入多元化融资主体,创新项目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风险分散和政策保障机制。

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 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2]58号),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100亿元,支持春耕备耕;要求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22次例会决定,对海南省等2个省辖内乐东县等3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2.13亿元。

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签署中蒙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50亿元人民币/1万亿图格里特扩大至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

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签署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一季度例会。

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认真组织落实2011年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政策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政策激励约束措施的通知》(银发[2012]86号),自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对经考核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政策考核标准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对同时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政策和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政策标准的53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和78个村镇银行,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300亿元。


网络编辑: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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