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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高层频提修订商业银行法 存贷比条款最受关注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1 16: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商业银行法》修订看起来颇为迫切,银监会相关领导近期提及频率明显提高。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11月19日出席凤凰财经峰会以及27日在出席2015财经年会上均提及《商业银行法》需要顺应新形势予以适时修改,传递的信息颇为明确。
  阎庆民说,在法律层面,监管部门已留出一部分创新的空间,看准了马上就修改。例如《商业银行法》,我们给国务院汇报,建议全国人大适度修订,因为一些条款是20年前制订的,现在已经不适应了。
  频繁提及的一大背景是,近期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落地到各监管机构,依法监管成为近期被频繁提及的议题,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13日召开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会议上即明确强调,要完善法制体系,加强依法监管,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要积极完善金融法制体系,加强银行业立法的统筹和规划,重点做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法》的修订工作。”银监会提供的素材中明确提及尚福林这一要求。
  现行《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予以了修正。
  相关人士指出。目前市场更为关注的一个可能修订方向是有关存贷比的相关条款。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近日撰写并刊发的《我国银行流动性监管制度变革——银行监管改革探索之四》一文中也提出,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变化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存贷比等传统监管标准的作用。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这也是目前市场最为关注的热点,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已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呼吁取消这一限制。
  “明年有可能对《商业银行法》做修订,最终取消存贷比考核。”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20日在陆家嘴金融创新全球峰会上说。
  不过存贷比考核取消与否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上述相关人士认为取消不容易。目前较为可能的是对存贷比分子分母口径做调整,调整后,银行存贷比考核压力将得到很大缓解,且传闻相关办法有可能在年底或来年年初出台。
网络编辑:王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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