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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央行拟构建影子银行监管体系 正在进行前期调研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0 10: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自媒体报道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07号文”)以来,影子银行的监管与清理一直是市场瞩目的焦点。两位消息人士周三透露,央行拟构建影子银行的监管体系,正在进行前期调研。

一位央行华东某省中心支行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透露,“算是非正规通知,下发到省里,要求对辖内影子银行规模、业务以及监管意见等展开前期的调研工作,这是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另有央行人士证实了上述消息,并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构建一套相对完整的影子银行监管体系势在必行,央行近两年已经陆续对影子银行风险较大的业务领域进行了具体的监管,比如同业业务、委托贷款,这些都在为下一步构建影子银行监管体系做准备。”

根据“107号文”规定,我国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也指出,影子银行问题在中国比较突出,其融资增速已达到银行信贷增速的近两倍,中国需要更密切监测不断激增的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银行业务。影子银行像常规银行一样,从投资者手里获取资金然后贷给借款人,但却不必遵守同样的规则或监管。

截至2014年3月的数据显示,中国影子银行的社会融资比重占GDP的35%,并正以银行信贷两倍的速度扩张。委托贷款、信用贷款是构成影子银行社会融资的主要部分,且都游离于受到高度监管的银行体系之外。

继央行5月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后,委托贷款监管动作也是雨密风疾。大智慧通讯社早前独家报道,央行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将委托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信息报送存在问题的机构应于2014年底完成整改工作,并要求财务公司确保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正式接入工作。与此同时,央行还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发放的银团贷款纳入普通贷款核算,不得计入委托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副行长胡晓炼近日公开表示,要辩证看待中国的影子银行问题:一方面影子银行存在经营不规范、监管套利等问题;另一方面,影子银行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发展多元化背景下的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胡晓炼指出,从中国的情况看,近年来中国的影子银行发展比较快,但是总体上中国的影子银行资金运营方式比较简单,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基本类似,而利用衍生工具的金融创造比较小。特别重要的是,中国影子银行的大部分都用于企业部门,而且主要是用于实体经济。


网络编辑:王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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