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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18 16: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金融发〔2011〕9号

  来源:市金融办

市级各金融机构: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金融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金融服务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统筹安排节日期间的网点营业时间,加强各网点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网点营业,休业网点要提前向公众发布告示,明确标注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服务业务种类等信息;要保证两节期间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渠道的畅通,提高电子银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公众两节期间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认真做好服务投诉接待工作。
  二、努力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提高安全意识,在节前完成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认真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火灾、防突发事件的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网点营业场所、自助营业场所等区域的监控和安全管理,增强业务操作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系统抗攻击、防病毒能力,防范犯罪人员窃取信息,防范信息科技违法犯罪。
  三、及时处理和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各金融机构要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突发事件的责任和处理方法;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工作力量,遇有紧急、重要或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并迅速向上级部门、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情况,同时抄报市金融办,不得瞒报、漏报。
  四、切实落实领导和各部门工作责任
  两节长假期间是居民消费和出行的高峰期,群众对营业网点和银行卡等金融服务需求旺盛,是检验金融服务和安全防范能力的关键时期,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两节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相关部署和检查督促工作,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有损金融行业形象事件的发生。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


网络编辑: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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