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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供销社档案制度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5-09 15: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档案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负责起草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归档范围、分类方案、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等有关业务标准。
三、认真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做好本机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于每年六月底前完成本机关上一年度的档案整理工作。
四、负责对本机关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档案秘密。对涉密档案严格按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严格控制查阅范围,对涉密档案不外传,不私自携带档案外出,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六、对档案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七、热爱档案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
八、主动向档案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接受监督指导并举报违法案件。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档案整理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本单位承办的大型活动及本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纪要、资料等。
2.会计档案。会计核算的文件、材料、账本、凭证由财会部门统一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3.声像档案。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资料(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4.荣誉档案。本单位荣获的各类荣誉资料(奖牌、奖杯、证书原件)。
5. 各处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照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执行。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需归档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应先移交归档室后再办理借阅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拒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2.档案员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件号,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填写页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4、归档文件需有发文签、正文与附件、请示与批复,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应做到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声像档案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荣誉档案应按获奖时间统一编序归档。
5.档案员必须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档案的收集、分类、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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