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围绕秦创原铜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打造“一示范四高地”目标,大力引进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形成人才区域竞争的比较优势,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供有力保障,现就我市围绕重点产业链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提出如下措施。
一、大力推进重点产业链企业引才
(一)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才并重。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刚性引才,将被引进人员的人事关系转入企业,或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柔性引才,吸引人才来铜开展兼职、项目合作、科研攻关、技术服务、顾问咨询、领办联办企业等工作。
(二)用足用活编制周转池。对规模以上国有、民营企业引进的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如确需编制保障的,可按照《铜川市人才编制周转池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人才周转池编制。
(三)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开展“进企入校”“双招双引”“情系家乡”等引才活动,加强与秦创原总窗口、总平台西部科技创新港的对接合作,利用建立“人才飞地”“创新研究院”等方式和“揭榜挂帅”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四)搭建人才及人力资源引进平台。综合利用省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驻外引才工作站、校企实训基地、产业论坛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铜川专场高校招聘活动。
二、切实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一)加大科研资助力度。对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鼓励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在铜实施转化,根据产业化规模,提供最高20万元的人才科研项目资助资金。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财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上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奖励。对当年入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铜川市“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实施意见》,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涉及的资助、奖励等资金,已有政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市本级重点产业链企业由市财政承担,其他由市、区县政府按1∶1比例承担。
(二)给予创业贷款补贴。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其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给予场地使用补贴。对进入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的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项目,经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前3年房租全免,第4-5年评估达到预期效益的继续免租。
(四)落实人才奖励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个人),在铜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给予1∶1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给予150万元奖励,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市本级重点产业链企业人才获得荣誉奖励的,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由市、区县政府按1∶1比例承担。
(五)加大引才奖励力度。积极协助企业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申报成功并正常开展工作的,在省级资助基础上,市级再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资金。对1年内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以上或硕士研究生3名以上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5名以上、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1年内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涉及的资助、奖励等资金,市本级重点产业链企业由市财政承担,其他由市、区县政府按1∶1比例承担。
三、全面强化各类保障措施
(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制定人才购房、租房补助办法措施,对重点产业链企业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提供货币化补贴。对在铜工作满3年落户铜川且首次在铜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2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1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铜进行成果转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来铜创业且在市内租房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租房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每年最高2万元、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每年最高1万元租房补贴。
购房、租房货币化补贴均由市、区县政府按1∶1比例承担。
(二)完善配偶安置措施。刚性引进人才的配偶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的,工作由所在企业妥善安排;对因各种原因就业困难,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按当年度所在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最长2年。来铜创办中小企业的人才(团队)配偶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的,工作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协调解决;未落实工作单位期间,由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予以协调解决。
市本级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人才,配偶生活补贴由市级予以保障,其他由市、区县政府按1∶1比例承担。
(三)做好子女就学保障。刚性引进的人才和来铜创业人才(团队)子女有就学需求的,根据居住区域,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四)提供落户便利条件。引进人才可自愿选择在铜落户,其父母、配偶、子女可一并随迁办理常住户口。随迁居住、户籍仍保留在原地的,可协助办理居住证,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五)做好医疗保障服务。按照《铜川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引进人才在市域内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每年可免费享受1次健康体检。
(六)持续跟踪培养。在国家及省、市各类人才项目申报中,优先推荐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人才项目成果优先资助。
(七)保障人才发展资金优先投入。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保障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评价与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分类管理。本措施涉及支持保障项目与中央及省、市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拨付。
四、建立健全引才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具体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日常管理、考核及服务工作,市委组织部协调市级相关部门落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就学、落户、医疗等工作。
(二)精准制定引才地图。以重点产业“链长制”为抓手,每年年初,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市级工业园区和区县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征集企业人才需求后报组织人社部门,由组织人社部门定期编制发布《铜川市重点产业链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动态完善重点产业“引才地图”,确保需求准确、地图清晰、动态调整、落实到位。
(三)成立人才认定机构。成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委员会,委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四)严格管理评价。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与相关部门每年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了解和业绩评价。引进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合同、调离工作岗位、开展工作不力、综合评价一般或在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由各区县、市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相关待遇。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要把全市重点产业链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抓好贯彻落实,全力做好我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支持工作。在人才(团队)支持保障方面,向秦创原铜川创新驱动平台和高新区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和倾斜。
附件
重点产业链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及条件
一、引才范围
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范围包括: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铝及铝合金、汽车装备配套、数字经济、航天科技、光电子、新型建材及先进陶瓷、现代中医药、现代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链企业中熟练掌握相关技术且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符合产业链企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引才条件
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引进计划、省级人才引进计划和“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或有丰富的海外创新创业经历,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铜重点产业链领域创新创业,有助于提升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水平的领军型人才(团队)。
3.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具有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有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研究工作的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究方向符合铜川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科研人才(团队)。
4.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等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3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团队)。
5.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取得创造性成果,有省级以上水平的技术或学科带头人,得到省内外同行公认的专家学者。
6.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7.其他需要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