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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按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13 15:2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修订背景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风险,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公积金信用管理机制,倡导规范、诚信使用住房公积金。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和有关规定,对《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按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于2022年9月13日起实施。

二、修订依据

(一)《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二)《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

(三)《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及解读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发现典型案例的通报》(建办法〔2020〕58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反馈涉嫌违法违规收费问题的函》(陕市监函〔2020〕1565号),取消担保人和担保机构担保的有关规定。

(二)第十五条简化缴存职工信用修复流程。

将信用修复权限下放,职工信用修复由中心管理部负责审核,不再由中心审批,方便办事群众。


网络编辑:刘慧君
信息审核:赵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