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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6 10: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建金发〔2020〕2号)和《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铜发〔2020〕2号)、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铜政发〔2020〕5号),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发挥公积金作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对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待企业经营好转后补缴公积金或恢复缴存比例,促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6月底前,原正常缴存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中心提供“一企一策”惠企服务,视同单位和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
  二、加快房地产项目楼盘准入审批
  为房地产项目公积金准入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的项目支持。对已经复工申报住房公积金准入的楼盘项目,“五证齐全”后依法依规及时进行现场勘察,采取集中审批和随时审批相结合,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周期。对在建和新建重点建设项目采取优先审批、优先准入。
  三、强化公积金贷款资金支持
  加强与房地产企业的服务对接,各管理部应及时受理公积金贷款预约,同时中心加快贷款审批和资金拨付,提高公积金贷款办理效率,全力为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公安、医院、疾控、社区、物业等一线防疫部门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采取容缺受理、预约办理,委托办理、上门服务等措施,努力解除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助力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铜住金发〔2020〕5号)中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继续有效,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以另行通知为准。


网络编辑:市公积金中心
信息审核:市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