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建立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模式,强化中心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源头治腐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住房公积金管理廉政风险,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现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各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我市各项政策执行情况
1、管委会运行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设立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主任委员由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委员由23个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分别来自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单位代表。管委会成员五年一届,实行聘任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管委会会议,坚持重大事项由管委会审议决策。2011年已对委员进行了重新聘用。
2、制度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水平,增强资金的风险防范能力,近年来,中心从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的拨付等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流程》,《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3、归集政策执行情况。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均执行财政补贴20%,个人缴存5%的比例,达到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全市企业执行标准大部分为单位补贴20%,个人缴存5%的比例,有一部分执行单位补贴10%,个人缴存5%的比例,极个别困难单位执行单位补贴5%,个人缴存5%的比例。
4、贷款、支取政策执行情况。根据《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我市房价、职工购房装修等情况,中心从2008年开始执行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装修贷款最高限额2010年前为5万元,2011年为10万元;支取严格执行购建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退休等方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5、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把好资金存放关。(1)资金账户设立在资金雄厚、信誉度好、业务熟练、服务质量高的国有银行。(2)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安全运作”原则。(3)各委托银行账户的开设取得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审核同意批准,由会计核算科指定专人管理。(4)、中心积极与各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6、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情况。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严格执行《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制度》。(1)账务的设立,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立总账、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证证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及时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确保缴存资金及时、足额入账。(2)预留印章的保管,银行预留印章由三方保管,一方保管一章,每笔业务由三方审核盖章后才能拨付。(3)财务管理岗位设置原则是岗位互不兼容,但相互关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中心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制定了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标准。(4)资金的拨付严格执行《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铜川市资金拨付流程》,贷款资金的拨付由信贷管理科汇总资金实际需求,报会计核算科审核,会计科审核无误报中心主任审批,审批后直接拨付房地产开发商;公积金提取五万元以上的需报中心主任审批,实行拨付直通车,即实名制拨付,转账拨付,杜绝现金拨付,确保资金的拨付安全。(5)定期存单的保管实行账单分离制,中心记账,存单委托银行保管,定期或不定期核对存单和账册,做到记账准确及时,无误差。到期由经办人和印章保管人到银行柜台直接兑付,双方在银行兑付单签字,本金和利息足额入账。(6)资金的调拨,会计核算科期末预测下期业务开展所需资金量,制定用款计划,同时业务科室根据实际需要汇总在各委托银行所需资金量报会计核算科审核,会计核算科根据各委托银行实际余额填写资金调拨单报中心主任审批。
7、住房公积金收益管理情况。住房公积金收益管理实行专户储存、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的办法,做到不遗不漏,公积金的收入和支出足额入账,真实反映中心当期的收益,无虚列支出、骗取、套取资金的现象。收益的分配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规定分配增值收益,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现象。
8、资产管理情况。中心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集中购置、集中管理,责任到人的办法。固定资产的购置均报市财政局审批,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审批的采购方式。在日常管理中,制定《铜川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审批意见做账务处理。
从自查的情况看,制度健全,资金运行环境安全,运行环节严密,资金的流通渠道通畅,制度执行有力,健全制度为资金安全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今后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力度,全面提高职工的素质,以职工的素质为保障,以各项制度为制约,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资金的安全,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资金规范化管理和防范资金风险的长效机制,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使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1、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对各科室、管理部职责、岗位职责和原有的各项制度规章、工作规程、业务流程进行一次彻底梳理,打造全新的各科室、管理部依法履责、优化服务、监管等职能的制度要求、工作标准和运行规程,并分门别类汇编成册,采用适当形式公示公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对主任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跟踪督导,限期办理,全面提高贯彻力和执行力。加强工作考核力度,按照分类考核的办法,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业绩、德才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年终评优、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按照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奖惩管理办法,下大力推行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奖惩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全面促进各项业务稳步快速发展。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型单位,建设一支勤奋学习、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创新苦干、团结进取、乐于奉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心工作,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政策、法律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使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住房公积金事业之中。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主要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财会知识、经济知识、金融知识,熟悉《铜川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与执法操作规程》、《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等相关业务政策,不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开展业务达标活动。编写住房公积金简明教程,培训职工业务达标。采取业务考试、知识竞赛、操作演示等形式,强化实际操作能力。四是强化竞争意识。通过竞聘上岗、岗位练兵、轮岗交流的方式,激发全体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心。五是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举办业务培训班,聘请有关领导、专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能手进行授课,也可外派学习先进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要。
3、深入开展 “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是今年全市的一件大事,我们将与公积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工作。首先做好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实行公积金制度是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其次要加强“窗口”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美化窗口服务环境,规范文明用语,简化前台办事程序,缩短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的办理时限,逐步形成 “一站式”、“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窗口”服务体系。第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服务监督平台。加大管理中心业务运行系统的投入力度,对各项政策规定、审核要件、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实行信息化控制,每一项业务处理、每一笔资金运用,都要在系统中留下痕迹。调整优化与受托银行结算流程,逐步推行与受托银行实时联网结算。加快与房地产交易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身份检查系统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减少操作风险。继续抓好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实行定期数据备份制度,建立业务数据库备份系统和跨区域异地数据机制备份。提高系统运行风险防范。对主机系统的运行进行定期运行监控、升级。建立定时监控管理制度,今年对中心服务器进行升级。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要严把管理中心人员入口关,关键岗位要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加强管理中心人员管理,对管理中心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和离任离岗审计。建立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和廉政教育培训。
三、细化分解落实责任
1、分解落实廉政防控责任。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在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方面都负责领导责任。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风险点、每项防控措施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把廉政责任细化到个人,严格岗位权限的分配和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将管委会决策执行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向管委会报告,并将报告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在中心明确负责纪检工作的机构,把廉政防控责任落实到人。
2、建立廉政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要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岗位廉政责任,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和职工奖惩挂钩。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运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资金损失的,及时追回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案件信息报送制度。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管理中心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予以查处。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管理中心要及时报告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执行年度审计制度,配合市财政、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
2、执行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对管委会决策事项、管理中心大额资金调动、银行账户开立、年度审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行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加强各步骤的组织领导,对各类情况进行汇总。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各个工作步骤的落实,对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结合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实际,把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突出重点领域、重要科室、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风险的查找和防控;要突出关键环节,着重对“权、钱、人、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客观准确地查找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
附件: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
主题词:财政 资金 报告
抄送: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省住建厅、
市纪委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局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