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对个人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我中心近期集中办理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还贷功能为一体的有效凭证。请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单位务必于2010年7月30日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客户信息表办理相关手续。
10月1日起联名卡将作为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有效识别工具,如不及时申领办理,将会影响职工办理账户明细查询、提取、贷款等住房公积金业务。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