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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问金答(十一)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2 18: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Q: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

A: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所在辖区管理部或通过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https://zfgjjwx.tongchuan.gov.cn/wt-web-dw/login)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一)加盖本单位有效公章的《铜川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加盖公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五)加盖公章的《铜川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表》《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六)设立个人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预留个人手机号码。


网络编辑:陈欣悦
信息审核: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