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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9 17: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3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并通过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审议并通过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三项便民举措的意见》;3.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意见》;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意见》;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的意见》;7.审议并通过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8.审议并通过了《铜川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工作安排》;9.审议并通过了《铜川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10.审议并通过了《铜川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铜川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县级,内设科室4个,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1人,其中,在编22人,非在编3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41家,净增单位-296家;新开户职工0.4661万人,净增职工-0.9395万人;实缴单位2336家,实缴职工7.6164万人,缴存额11.19亿元,缴存单位同比下降11.25%,实缴职工同比下降10.98%,缴存额同比增长11.12%。2023年末,缴存总额100.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7%;缴存余额36.84亿元,同比增长9.0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3年,4.950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14亿元,同比增长57.7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74%,比上年增长21.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64.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5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43万笔5.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96%、14.29%。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52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048万笔55.35亿元,贷款余额31.9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05%、11.32%、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75%,比上年末减少1.5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72笔9668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5261.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0096.4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未开展此项业务。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开展此项业务。

(四)购买国债:未开展此项业务。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49亿元。其中,活期8677.53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43623万元,1年以上定期12281.3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01万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6.75%,比上年末减少1.5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11165.23万元,同比增长9.7%。其中,存款利息1355.82万元,增值收益利息207.5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601.7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1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4901.51万元,同比增长2.8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787.7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91万元,其他107.8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6263.72万元,同比增长15.72%。增值收益率1.74%,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82.4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925.6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0万元,剩余未分配增值收益355.58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053.3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0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486.8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70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883.71万元,同比增加21.91%。其中,人员经费283.99万元,公用经费46.01万元,专项经费553.7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486.89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未开展此项业务。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38%,国有企业占36.46%,城镇集体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66%,灵活就业人员占1.02%,其他占5.19%;中、低收入占98.16%,高收入占1.8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4.69%,国有企业占25.1%,城镇集体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52%,灵活就业人员占15.49%,其他占10.9%;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0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69%,租赁住房占12.97%,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占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2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9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2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高收入占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3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6.77%,比上年末增长2.6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428.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93%,90-144(含)平方米占83.6%,144平方米以上占11.47 %。购买新房占75.0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4.3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10.5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2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7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63%,30岁-40岁(含)占42.64%,40岁-50岁(含)占12.83%,50岁以上占5.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5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47%;中、低收入占98.7%,高收入占1.3%。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未开展此项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32,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3年,机构和职能无调整,受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8家。

(二)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2023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件为准。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22年度铜川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963元的3倍即20889元,最低不得低于铜川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铜川市王益区2050元,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1950元,低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的,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部分和单位补贴部分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由签订购房合同或建造合同签订1年内提取一次放宽到5年内可提取一次。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对新参加工作5年内的青年人、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无房租赁住房(商品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2万元上调至3万元,全年为青年人等三类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29笔630.58万元。

借款人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对新参加工作5年内的青年人、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铜川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铜川市“吾铜引凤”人才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规定)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同时按照《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按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贷款最高额度。推出“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业务和公积金“商转公”顺位抵押模式,全年受理组合贷业务25笔1480万元,办理“商转公”顺位贷55笔1620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调整利率后新增贷款执行新贷款利率,调整前的贷款次年执行新利率。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制度扩面。坚持部门推动、宣传发动、信息互动、执法带动“四位一体”的公积金扩面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五进”“归集扩面突破行动”“公积金政策宣传月”“走进铜川公积金 铜心铜行助安居”等活动,深入企业、门店、园区上门宣传公积金政策472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小百科28期。二是着力优化服务环境。细化服务标准,出台《服务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完成耀州、王益、宜君管理部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完善各管理部综合服务区、咨询引导区等6大区域划分,配置“急救神器”AED设备等各项便民设施。三是严格落实服务规范。开展“标准化服务规范观摩”活动,对各管理部的标准化建设进行观摩交流,打造标准化示范点。开展“星级管理部”“最美公积金人”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可见可学可比的服务典型,以点带面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坚持数字赋能,打通数据共享壁垒,积极接入不动产、房屋交易部门信息数据,接通住建部共享平台35个数据接口,实现缴存职工多项业务“最多跑一次”。二是制定中心《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明确未来两年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升级完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为中心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开设“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区,创新推广“8+5+N”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体系,实现提前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17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四是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和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全网办”“零跑路”业务办理新模式初步形成。五是严格落实中心《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全年完成294次系统日常巡检,12次机房设备安全巡检,无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开展信息系统等保测评,修订《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和网络安全及数据治理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中心网络安全防护与保障能力。

(五)获得荣誉情况。中心党支部“同心服务 聚金为民”党建品牌被评选为全市市直机关党建特色品牌;中心“职工之家”被市总工会评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新区管理部被团中央授予第21届“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蝉联两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网络编辑:刘慧君
信息审核:赵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