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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0 00: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3年度全市新增缴存单位61个,新增参建人数920人。截至年末缴存单位1695个,年末参建职工89428人,全市应参建职工96680人,占当年应交人数的92.5%。2013年归集住房公积4268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40000万元的106.7%,比上年归集额减少548万元,减少1.3%。年末累计归集总额197397万元,归集余额139722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全年共为6010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304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支取10335.8万元,离休、退休提取3574.5万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111.1万元,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提取51.6万元,其它非住房消费提取231万元,分别占全年提取额的72.3%、25.0%、0.8%、0.3%、1.6%;比上年多提取住房公积金3984万元,增长38.6%;截至2013年末累计为42305人次提取公积金57675万元,提取率为29.2%。
        三、住房公积贷款发放情况
        2013年全年为1146名职工发放贷款2312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20000万元的115.6%。收回贷款9330.5万元,年末贷款余额为84077.1万元,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加13851.1万元,增长19.7%,个贷率60.2%。截至2013年末累计向13573名职工发放贷款126175万元,个贷逾期率为零。
        四、资金运用情况
        我中心未用公积金购置有价证券和国债,资金使用率为60.20%,资金运用率为93.14%。
        五、住房公积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1、业务收入:全年取得业务收入5941.3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334.0万元,贷款利息收入4607.3万元,分别占收入22.46%、77.54%,比上年增加1405.0万元,增长30.9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增长79.55%,贷款利息收入增长21.46%。
        2、业务支出:全年业务支出4388.7万元,其中职工住房公积利息支出422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35.8万元,其他支出30.2分别占支出的96.2%、3.1%、0.7%,比上年增加778.6万元,增长21.57%,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增长22.12%,贷款手续费支出下降0.2%。
        3、增值收益及分配:2013年实现增值收益1552.6万元,比上年增加626.8万元,增长67.7%,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7.0万元,提取管理费135.0万元,提取专项管理费1065.6万元,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5.0万元,2013年末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1317.0万元,累计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25.0万元,其中上缴市财政专户150.0万元,年末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余额75.0万元。
        六、2014年归集使用计划
        (一)、201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
        2014年计划全年新增参建职工3200人,2014年全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4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
        2014年全年计划发放贷款2.2亿元,资金的使用率达到60%以上,贷款逾期率控制低于0.1%,资产优良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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