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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24年度结算期间暂停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5 11:4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在2024年度结算工作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2月30日16:00--2025年1月2日08:30期间,中心暂停所有线下柜面和线上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二、元旦放假与结算工作期间,中心将正常进行公积金贷款扣款回收,请缴存职工确保还款卡内余额充足,防止扣款失败造成逾期。

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18日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最新利率。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四、2025年1月2日08:30中心所有线下柜面及线上服务渠道恢复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预祝全体缴存职工新年快乐!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网络编辑:刘慧君
信息审核: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