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8-31 12:41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第一条 为促进管委会信息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明确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是否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
  (三)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部门网站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四)公开的范围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是否达到《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重点公开的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问题。
  (五)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监督和保障情况。是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是否将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网络编辑:田旭阳
信息审核: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