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委属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2011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市国资委决定:铜川市第二化工厂、铜川市物资开发公司、铜川市耐火材料厂、铜川市蔬菜总公司、陕西铜川市纺织品总公司、陕西铜川市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铜川市特种水泥厂、铜川市庄里陶瓷厂八家企业为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