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争取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意见。2015年,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拟定了《关于我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工作思路和改革目标。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关于市属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关于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等配套改革意见,第四季度,我委将根据中央和省上出台的有关意见精神,对上述有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市上有关会议审定,争取年内出台。
(二)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省燃气集团的重组合作。目前,我委代表市政府与省燃气集团签订了市燃气公司增资扩股合作协议,双方的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处理有关遗留问题、指导制定公司章程,完成增资扩股手续。二是积极筹备组建铜川市文化旅游投资控股公司。我委积极落实《铜川市深化全域旅游合作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及时研究提出了铜文旅公司组建方案和相关企业及四大景区资产的评估方案,理清了整合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与陕西照金公司进行合作的思路。下一步,将对相关企业和四大景区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明确界定各方投资主体权益,制定公司章程,完成组建铜川市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程序。三是组建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铜川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四是完成市纺织品总公司改制。
(三)收缴国有资本收益6500万元。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实际收缴国有资本收益4878万元,完成任务的75.05%。第四季度,我委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收缴力度,争取完成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500万元。
(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增长。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委属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4.68亿元,委属商贸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9亿元。第四季度,争取委属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5.21亿元以上,委属商贸企业完成营业收入0.19亿元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19.89亿元、营业收入2.08亿元的全年目标任务。
(五)狠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截至9月底,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2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4%;招商引资已签订合同金额23.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368.75%。第四季度,在保证2015年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4.51亿元的同时,要抓好市食品公司、市耐火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这两个项目全年完成投资9100万元。同时筹备做好铜川市“国企进铜”深化合作座谈会有关工作。(杨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