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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地区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快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5 1: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期,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省政府分别出台政策,大规模推进实施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关文件指出,国有企业仍有一定规模的棚户区未纳入改造范围,任务还很艰巨,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市级以下国有企业棚户区,因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面临较大困难。

为了加大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力度,省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五委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就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计划管理、资金支持、建设用地、税费减免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政策性支持和安排。

我市对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指示,要抓住这一政策机遇,加大我市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切实改善棚户区职工居住条件。市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铜川地区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87户国有企业参加的铜川地区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对我市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商讨推进棚改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地检查核实棚改户数,迅速制定了我市棚改计划,分别由市国资委、发改委、住建局三部门上报省上对口部门。

在对铜川地区177户国有企业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我市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计划从20152017年,根据属地化原则,按照棚户区标准,分为44个片区逐年改造,共建设住宅11000多套,建筑面积100多万平方米。我市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实施,将对改善我市国有企业棚户区职工居住条件,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我市城市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杨高兴)
网络编辑: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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