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坚定的党性,不可能与生俱来,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终其一生去追求。2001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写给父亲习仲勋同志的一封信中说:“学父亲对信仰的执著追求。无论是白色恐怖的年代,还是极左路线时期;无论是受人诬陷,还是身处逆境,您的心中始终有一盏明亮的灯,永远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锤炼党性,需要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艰苦环境考验中不断砥砺,这种锻炼和考验不仅是长期的,很多时候也是严酷的,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始终把握好几个关系。
把握好党性与人民性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党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统一的。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体现党的意志就是体现人民的意志,宣传党的主张就是宣传人民的主张,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也没有脱离党性的人民性。坚持党性原则,就要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坚持群众路线这一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党员、干部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和公共资源,总是面临着公与私的考验。一事当前,是出于公心、坚持原则,还是谋私利、徇私情,可以直接检验党性的成色。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贪赃枉法,动因都是一个“私”字,都是扭曲了正常的公、私关系。崇高的党性,并不排斥个人正当合理的诉求。党员作为社会成员,不可能摆脱其作为人所具有的自然和社会属性,为此,要充分尊重、承认和保障其合理合法利益,但这同私心、私利、私欲不是同一个概念。正确处理公与私关系,需要正确处理原则和人情的关系。毛泽东同志曾为亲情规矩立下三条原则,即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即使被人指为‘无情’、‘无能’也在所不惜、不为所动。”亏欠了人情,以后还有其他机会弥补,而党性原则一旦失守,则代价难以挽回。只有讲党性、讲原则,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不退让,才能心底无私天地宽,坦荡做人、公正用权,才能光明磊落、堂堂正正,才能真正对党和人民负责。
正确处理党性与个性的关系。我们党坚持讲党性,并不是要否定党员的个性,更不是要抑制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延安时期,有人错误地认为共产党只要党性不要个性。针对这一问题,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有两种个性,即创造性的个性和破坏性的个性。创造性的个性,同党性是完全一致的,完全统一的;带破坏性的、个人主义的个性,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毛泽东同志还强调:“我们要使许多自觉的个性集中起来,对一定的问题、一定的事情采取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有统一的意志,这是我们的党性所要求的。”正确处理党性与个性的关系,必须坚持个性服从党性,用党性规范和校正个性,要求每个党员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的前提下,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创造性的个性,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