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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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加强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八条措施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14:4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省乡村振兴局联合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制定印发《加强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八条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技能素质,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一是建立实名数据库。利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结合动态监测常态化排查,全面摸清脱贫劳动力底数,掌握培训意愿,建立实名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相关信息共享共用。重点安排脱贫家庭16-35岁有劳动能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家庭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符合参训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工种(项目),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内,按规定给予参训学员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
  三是实施精准化培训。坚持就业优先导向,紧扣就业市场需求,积极探索“需求+培训+就业”新模式,精准对接产业、行业、企业,建立需求数据库和培训数据库,进一步提升培训精准度、人岗适配度。鼓励支持各地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和就业率。
  四是提升培训质效。提升培训质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承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能力规范明确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配备相应授课师资、教学场地和实训设备。鼓励参训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征集发布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工种(项目)推荐目录清单,有意向的培训机构可向各市(区)乡村振兴部门申报,经同级教育、人社部门会商同意后纳入推荐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五是深化就业服务。大力开展“培训+就业+帮扶”一条龙服务,对参训后脱贫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动态更新,开展常态化帮扶。引导参训后未就业脱贫劳动力登录“秦云就业”小程序、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等平台,注册求职信息,查询招聘岗位,尽早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的,通过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乡村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项目等就地就近安置。对自愿进行失业登记的,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六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动员脱贫劳动力积极参与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大赛,以赛促训,进一步加快农村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步伐。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技能竞赛机制,依托优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定期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鼓励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举办具有区域特点的职业技能大赛,搭建技能展示平台,带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学习技能、掌握技能。
  七是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关注产业需求、行业需求、就业导向,围绕我省6大支柱14个重点产业领域,聚焦省级重点产业链及各级重点建设项目、本地特色产业,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重点突出家政服务、康养服务、电子商务、农机维修、农业产业等实用技能培训,做优做强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机构(教学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陕西特色劳务品牌,提升劳务输出影响力和竞争力。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脱贫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参与度。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行业部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用好用足政策,共同推进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网络编辑:任泊玮
信息审核: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