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来源及安排额度
本次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65万元,各区县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1.各区县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财办预〔2021〕107号)要求,加快衔接资金拨付进度,落实公告公示、绩效管理等要求,管好用好衔接资金,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脱贫县继续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政策执行。
2.各区县要统筹安排各级衔接资金,将支持产业发展作为各级衔接资金支持的重点,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要符合政策要求。
三、执行公告公示制度
本批资金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要求,按照《完善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铜扶发〔2018〕21号)规定,各区县及时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通过当地媒体、网站或微信等向社会公开,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告期限:长期有效
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铜川政务
监督电话:12317 0919-3185824
铜川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