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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指南
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⑳

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30 15: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网络编辑:宋迪
信息审核:马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