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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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5-25 10: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保证完成各项统计任务,促进统计事业稳定发展,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合理地使用资金,提高各项经费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财经规章和制度,严格管理全局财务工作。
  二、全局的行政、事业及专项调查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定期向通报财务情况,上报省统计局的季度财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会计事务由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财务报销详见《铜川市统计局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四、会计和出纳人员要履行财会人员工作职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对不符合财会制度的一切手续和原始凭证,坚决予以拒付。对违犯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反映。
  五、定期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管理水平,为局领导当好参谋。
  六、认真落实《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日常事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增强透明度,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省统计局和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
  七、搞好预决算工作,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合理控制资金运用,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网络编辑:肖芝华
信息审核:杨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