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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

——铜川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系列研究报告之三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12-11 10: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全市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制和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正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最具活力的增长要素,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点多面广、经济成分复杂、变化节奏快,且受统计方法制度的限制,因而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着家底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现状特征、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及存在的问题,本课题借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与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做对比,并结合相关专业的统计资料对其进行深度剖析,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界定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义
  非公有制经济,简称非公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产生的一个名词。它是区别于公有制经济形式之外的所有制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等。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划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目前企业主要根据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来确定经济成分,其中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属于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营户作为个体经济全部属于非公有制经济。
  按照企业实收资本构成的单一性与多元化,可将企业分为纯非公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于实收资本构成单一的企业,若某企业的实收资本全部为私人资本或外商资本或港澳台资本,则该企业的经济成分就是私有经济成分或外商经济成分或港澳台经济成分,作为“私有经济”或“外商经济”或“港澳台经济”全部列入“非公有制经济”,该企业属于纯非公企业。对于实收资本构成多元化的企业,即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按照企业实收资本构成比例推算经济成分比重。其中,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作为国有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列入“公有制经济”;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作为私有经济成分、港澳台经济成分和外商经济成分列入“非公有制经济”。而对于股份合作企业,不论其实收资本构成如何,全部作为集体经济成分列入“公有制经济”。
  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不同于大家常说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包含集体经济却不包含港澳台和外商经济,而“中小企业”是按照企业规模划分的,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一)总量与规模
  1、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3年全市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54.62亿元,是2008年的3.2倍;占GDP比重达到48.1%,较2008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1个百分点。

 

 


  2、市场主体作用明显。非公有制经济具有经营机制灵活,发展策略多样化的特点,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基础和最活跃的主体,是推动市场竞争,促进市场繁荣的最佳成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非公经济主体(非公企业和个体户)共计23819个,较2008年增长47.9%;占全市企业和个体户总量的97.3%,较2008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非公企业2589个,增长62%;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的79.8%,提高9.9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21230户,增长46.3%。
  3、企业规模持续扩大。2013年全市非公企业资产总计334.89亿元,是2008年的4.7倍;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的41%,提高20.6个百分点;户均资产0.13亿元,是2008年的2.6倍。实现营业收入400.52亿元,是2008年的7倍;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的54.4%,提高29.3个百分点;户均收入0.15亿元,是2008年的3.8倍。
  4、成为就业主渠道。2013年全市非公企业及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共吸纳从业人员11.57万人,较2008年增长79.2%;占全市企业及有证照个体户从业人员的62.9%,较2008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其中,非公企业从业人员6.83万人,是2008年的2.2倍;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的50.1%,提高19.7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74万人,增长42.4%。
  (二)内部结构
  1、第二产业单位少,经济贡献大。从单位数来看,2013年第二产业非公企业586个,占全市非公企业数的22.6%,不足第三产业单位数的三分之一;资产占全市非公企业的55.8%,与第三产业基本持平,而其营业收入占到全市非公企业的80.8%,是第三产业的4.2倍。从非公经济增加值来看,三次产业结构由2008年的4.2 : 56.6 : 39.2发展到2013年的2.7 : 68.4 : 28.9,产业导向进一步向二产集中。
  2、私营企业单位多,有限责任公司贡献大。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全市非公企业主要以私营企业为主,2013年单位数达到1457个,占全市非公企业总数的56.3%。有限责任公司增长最快,社会贡献最大。2013年单位数968个,是2008年的5.5倍,占37.4%;吸纳从业人员3.25万人,是2008年的4倍,占47.8%;营业收入260.55亿元,是2008年的11.9倍,占65.1%。



  3、批发零售业单位数最多,制造业效益最好。从单位数量来看,批发和零售业占比最高。2013年非公企业单位数达到1146个,是2008年的2.1倍,占全部非公企业单位数的44.3%,较2008年提高9.3个百分点。从企业效益上看,制造业效益最好,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40.68亿元,是2008年的7.9倍,占全市非公企业营业收入的60.1%,户均收入达到0.63亿元,是单位数量最多的批发和零售业的15.8倍。

 



  (三)区域发展
  从单位数来看,王益区占比最多。长期以来,王益区作为全市经济、贸易集散中心,非公经济也相对繁荣。2013年,非公企业达到1013个,较2008年增长62.3%;占全市非公企业数的39.1%。从业人员2.83万人,是2008年的2.9倍,占全市非公从业人员的41.5%。
  从经济效益来看,耀州区效益最好。2013年,695个非公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186.39亿元,占全市非公企业的46.5%,户均收入达0.27亿元,是王益区户均收入的2.3倍。
  从增长速度来看,新区非公单位增长最快。近年来,新区人口、经济快速增长,带动非公经济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3年,新区非公企业429个,是2008年的3倍。从业人员0.95万人,是2008年的2.5倍。

 



  三、存在问题
  第二次经济普查至第三次经济普查期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是从总量、规模还是速度和效益上,都有了较快的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观念、体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与发达地区及周边地区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一)横向比较差距大。从全省看,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无论是非公经济总量还是单位数,在全省的排名均靠后。2013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全省4.13个百分点。在全省十一个地市(区)中,铜川市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及比重均排名靠后,增加值仅高于杨凌,排在第10位;比重仅高于渭南、榆林、延安,排在第8位。从非公企业单位数来看,全市非公企业单位占全省的1.9%,仅高于杨凌,而西安和宝鸡占比较高,分别达到44.5%和10.5%。
  (二)行业分布层次低。全市非公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制造业和商品零售等一般性竞争行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新兴服务业则涉及不足。上规模、上档次的科技型企业少,产品科技含量普遍不高,优势产业不多。从单位数来看,全市非公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占到非公企业总数的44.3%,其中零售业非公企业820个,占批发和零售业非公企业的71.6%。其次是制造业,占总数的14.7%,主要分布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食品制造业,该三个行业占制造业近六成,其中仅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到44.4%。
  (三)企业规模小。与公有制企业相比,2589个非公企业拥有的资产仅是654个公有制企业资产的69.4%;从业人员6.83万人,仅多于公有制企业146人。其中“四上”非公企业270个,仅占全部非公企业的10.4%。2319个“四下”非公企业资产仅占全市非公企业总资产的33.9%;营业收入仅占17.6%。
  (四)非公资本占比低。非公经济的划分主要依赖于实收资本构成中的非公资本,即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但是全市非公资本占比极低。2013年全市“四上”企业非公资本20.64亿元,仅占全部“四上”企业实收资本的24%。其中,个人资本占22.2%,外商资本仅占1.8%,港澳台商资本尚未及,这也是我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较低的原因之一。
  四、制约因素
  (一)政策激励不足。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但是政策落实不到位,致使政策够用不管用、优惠不享用。如项目审批、企业注册、土地的购买或租赁、企业所需的水电路等硬件配套设施、专利引入、经营贷款、产品外销、企业人才落户等保障措施较为欠缺或落实不到位,挫伤了非公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政府部门的观念尚未根本转变,在一些政策措施落实的过程中生搬硬套,存在“慢、拖、推”的现象,加之部门间缺少有机的衔接和有效的综合协调,显得扶持力度不够。
  (二)缺乏创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的发展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扶持、创业者的能力和市场竞争。我市的非公经济发展,目前除政策激励不足外,缺乏创业引导,创业者有资金、想创业,但是不知从哪个行业着手,不清楚创业的手续、流程,如何将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如何招纳并留住可用之才。即使开办了企业,也多数是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以及与水泥相关的行业,上规模、上档次、科技含量高的行业甚少涉足,对全市的经济转型的作用不大。目前,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市场拓展、人才培训、融资担保、电子商务、网络推广、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政务服务等的服务中心虽已建立,但效果甚微。
  (三)企业家整体素质不高。一方面,我市部分非公企业领导者缺乏科学的投资理念,对企业发展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条件的长远规划,利益追求“短平快”。从事科技含量不高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暇顾及科技研发和创新,产业层次低、产品档次低。当资产有一定积累后,趋向于非投资项目,而不是扩大再生产,无法向规模化经营跨越。即使个别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由于对品牌的创建、广告宣传、吸收专业人才、更新设备、科研攻关、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投资不足或不投资,也无法牢牢占领市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驾驭全局能力较差,未形成独具特色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内部管理粗放,财务制度和用人制度混乱,企业劳动者整体素质不高,人才匮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
  五、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强化地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战略高度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结构转型、促进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制定、完善全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在项目、土地审批、硬件配套设施、专利引入、产品外销、企业人才落户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各级非公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企业转型发展的实际需求,逐个产业、逐个企业实施精准化服务,在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开拓新兴市场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非公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区县政府、园区建立非公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支持更多优秀的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要提升已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广纳贤士,提高服务平台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切实增强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创新、融资担保、法律援助、商务服务等服务功能,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健全的法制环境和完善的市场环境。
  (三)加快企业改制,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结构。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切合全市实际,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公企业。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作用,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公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其引进大量资金及优秀人才,解决其资金、人才缺乏的困难,提高非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非公企业发展。
  (四)拓宽发展领域,加快提升产业层次。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放宽非公经济投资领域和准入条件,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等领域。从狠抓投资项目入手,在继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进先进的技术、现代化的管理和优秀的人才,在产业导向上更加注重医药制造、设备制造、广告、文化体育娱乐业等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高的行业,从而带动全市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五)做好人才保障,培育企业家队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家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家的思想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理念、战略眼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要大力宣传、推广成功企业的经验模式,提升企业家的成就感、荣誉感和归属感。要积极为非公企业引进掌握现代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优化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缴纳机制,做好非公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人才“引进来、留得住”。
  (六)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企业竞争力。强化企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的科技服务机构,引导非公企业直接购买产品研发的技术专利及其相关设备,使其能够尽快投产达效,在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后,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研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设立民营企业技改贷款担保基金,帮助解决私营企业技改资金的困难。

 


    注:1、课题中基于单位的完整性,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按单位的控股类型划分,即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属于公有制企业,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及其他属于非公有制企业。这与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的核算口径有所不同。
    2、课题中企业个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均不包括金融业。
    3、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独资、外资企业属于纯非公有制企业。其他联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
    课题负责人:聂  燕
    课题组成员:聂  燕  高卫军  贾倩倩
    执  笔  人:贾倩倩


网络编辑:肖芝华
信息审核:聂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