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8344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0805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6381人,增长3.26%。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53315户,家庭户人口为78285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2203人,占51.8%;女性人口为402234人,占48.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97下降为107.4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9099人,占13.07%;15-64岁人口为647197人,占77.56%;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141人,占9.3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1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6745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6124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6118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6821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340人上升为808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 16210人上升为1932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5000人上升为4328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0510人下降为2015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277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266人,文盲率[5]由8.82%下降为3.93%,下降4.89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年龄构成中各年龄段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相加之和与全市合计100%略有出入。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及各区(县)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比重为各区(县)的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