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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09: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统计局

铜川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4836个,从业人员2250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8.1%和24.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8.1%,零售业占51.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6.2%,零售业占53.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7%。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72.4%,个人独资企业占2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78.3%,个人独资企业占16.0%(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0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9.5%;负债合计116.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3.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6.36亿元,比2018年增长56.7%(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03个,比2018年末增长47.4%;从业人员5656人,比2018年末下降0.6%(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89.9%,个人独资企业占6.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91.4%,个人独资企业占5.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9%;负债合计100.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0.9%。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83亿元,比2018年增长87.6%(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38个,从业人员48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0%和21.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3.5%,餐饮业占76.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7.0%,餐饮业占63.0%(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77.6%,个人独资企业占20.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89.4%,个人独资企业占7.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7%;负债合计11.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8.2%。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0亿元,比2018年下降17.9%(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5个,从业人员222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3.3%和32.1%(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82.1%,个人独资企业占15.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91.4%,个人独资企业占6.1%(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9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0%;负债合计9.0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5%。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7亿元,比2018年增长36.7%(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6107人(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7.51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98亿元(详见表4-14)。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88个,比2018年末增长30.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1个,比2018年末下降3.2%;物业管理企业21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0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3.1%和194.1%。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405人,比2018年末增长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56人,比2018年末下降37.9%;物业管理企业639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6%和181.1%(详见表4-1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90.0%,非公司企业法人占5.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97.2%,非公司企业法人占1.7%(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5.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1.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55.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0%;物业管理企业16.9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6%和44.7%。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17.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2.4%。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24亿元,比2018年增长58.4%(详见表4-17)。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92个,比2018年末增长92.9%;从业人员12570人,比2018年末下降13.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6.5%,商务服务业占83.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0%,商务服务业占90.0%(详见表4-1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67.0%,非公企业法人占2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81.9%,非公司企业法人占13.3%(详见表4-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6.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2.42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3.8%和30.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0.1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7%。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3亿元,比2018年下降8.4%(详见表4-20)。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


网络编辑:闫琦
信息审核:曾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