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为铜川经济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全面领导。加强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局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监督科直接抓”的法治管理工作机制,局党组做到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统计法治工作,每年初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精心组织部署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执法监督、统计信用等方面的工作。联合咸阳市统计局举办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班,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着力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年初经费预算,确保统计执法检查、普法宣传、执法装备采购、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经费落实到位,同时配备、更新执法记录仪等统计执法监督有关设备,保障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依法公示公开统计行政权责。全力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梳理编制出行政职权5大类26项。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以及投诉举报窗口等信息,依法规范事前公示。同时在网站统计法律法规执法信息栏目及时跟进,准确录入数据,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工作。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强化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的协同,将统计监督纳入了《铜川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审计部门建立了协作贯通机制,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中建立“统计监督事项、贯通协同共享、监督成果运用”三个任务清单,使统计监督更加精准、高效。组织实施好省派、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3批次32家,不断规范基层统计基础,提升报送数据质量。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指标,组织开展一次重点执法检查,从严从实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约谈了1名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共自查各类文件1323件。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盯市委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7个承担专项整改任务的部门,发函督促并长期跟进,确保了反馈意见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学习和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考试内容,将12起典型案件汇集整理印制成《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汇编》,以供各级各部门作为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参考资料,以案宣教、以案促改。
五是强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新修改的《统计法》宣传为契机,抓好“三类重点人群”,全方位、多频次、广覆盖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拟将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学习议题,按照国家局印发的学习宣传资料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内容;及时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各级党校教育教学内容,新修改《统计法》先后走进宜君县中年青干部培训班、印台区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等培训班次。二是加强统计系统干部学习宣传。10月25日,我局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由市局执法监督科对新修改《统计法》中新增加的3条和修改的21条内容作了详细解读。三是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加强宣传教育。10月28日,在全市统计业务培训暨重点工作部署会上,向全市近200名企业统计人员讲授了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变化,引导他们树立依法填报、依法统计意识。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统计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法治建设观念不够强,统计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个别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认识存在偏差不足,依法统计依法管统意识不强。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我市统计执法人员较少,我市4个区县仅有印台区设立了执法监督机构,有固定的事业人员负责,其余区县均为兼职人员,目前仅有王益区能够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耀州区还未消除执法人员“空白”,全市统计执法任务基本由市局承担。三是统计法治宣传还需加强,部分基层群众和企业管理人员不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培训还不够到位,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统计指标、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理解不清不透,数据填报还不够准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切实加强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市统计质量水平。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突出用好各级党校这个宣传阵地,联合举办依法统计专题研讨班,重点以“统计法宣传月”这个重点节点,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新修改《统计法》在社会公众中的覆盖面和知晓度。二是切实解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拿出切实有效的鼓励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积极考取统计执法资格,从根本上解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三是不断规范统计基层基础,每年定期地对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统计工作进行公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督促抓好整改,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使统计工作随时经得起执法检查。四是维护统计法规权威,全力履行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检查职能,实现“双随机”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对统计违法案件早发现、快查处、强震慑。
铜川市统计局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