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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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单位清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6-06 16: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经普办: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安排,计划于2023年7-11月期间开展单位清查工作。为高质量完成单位清查,确保查全、查准、查实单位,各区县要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早谋划。单位清查是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界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市场主体注册数量迅速增长,经营业态日趋灵活,给五经普单位清查带来很大挑战。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单位清查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清查工作面临的挑战,提早谋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深入研究清查方式方法。各区县要组织人员认真参与市级综合试点工作,深入研究,主动探索查全、查准、查实单位的方法措施,全面总结清查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做好已有部门数据的比对与核查。5月市经普办先后向各区县分发了市监、民政、编办、税务等部门共享的单位信息数据。各区县要深入梳理资料内容,掌握本地区全量单位和活跃单位基本情况,提前谋划单位清查工作。要利用已分发的部门数据,通过比对与核查,及时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维护更新。一是剔除已注销、不经营的单位;二是及时入库实际存在的单位,使名录库内的单位与实际情况(现阶段“单位清查”结果)尽可能一致,为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提前打好坚实基础。

按照国家局部署和省局要求,单位清查工作结束后,会开展清查结果与上半年名录库在库单位比对工作,比对结果作为考核指标,请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比对工作。使用各部门数据维护更新名录库的具体要求为:

(一)市监部门

数据内容:5月11日全市市监部门全量数据(含个体户),具体包括登记信息、注销信息。

各区县要认真分析市监部门数据,掌握本辖区市监部门单位情况,与各专业沟通单位数量和结构是否与各专业掌握的一致。并结合税务部门的数据,对单位提前进行数据处理地细化,具体细化到村居,便于正式单位清查时,在单位清查软件中进行处理地划分和单位合并。根据注销信息,排查名录库在库单位,经核查确已注销的单位,及时从名录库中剔除。

(二)民政编办部门

数据内容:4月底全市民政、编办部门全量名录数据。

各区县要认真开展部门数据与名录库民政、编办单位名录比对工作,对尚不在名录库内的单位,及时开展核查,确实存在的,及时采集相关信息,纳入名录库内。

(三)税务部门

数据内容:5月中旬税务部门全市全量纳税资料。涉及具体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信用合作社等。

各区县要对于尚不在名录库内的活跃单位(判断方法见下发的税务共享资料指标说明),及时开展核查,确实存在的,及时采集相关信息,纳入名录库内。通过纳税和主营业务收入记录或其他指标判断可能已不经营的名录库在库单位,及时核实,对于确实已不经营的单位,从名录库中剔除。

四、完成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内待注销单位记录处理。国家部门数据处理系统内,待注销单位记录要全部通过核实处理完毕,实现“清零”。

请各区县于6月28日之前,报送上述工作开展情况。

联 系 人:白丽娜  周斌    联系电话:3185876

铜川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网络编辑:刘雪静
信息审核:曾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