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依法统计“根基”,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续保障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工作,印发《铜川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市县上下贯通,落实落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制订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聚焦重点人群、抓住重点群体、注重方式方法、分层分类推进,确保统计工作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是有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全面完成省派、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各项抽查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分别于6月11日、8月30日深入现场,共检查核实工业、投资、贸易等20家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依法亮证,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认真查阅检查对象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填写《现场执法检查笔录》《执法检查询问笔录》,提取相关证据资料,依法依规公开检查结果。
三是倾力开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注重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流程,于7月17日组织符合条件10名统计干部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核,并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计法治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系列专题学习,让执法工作人员熟悉专业制度,各类统计报表、执法流程、案卷制作、现场取证方法等专业技能,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业务过硬、本领高强。
四是着力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积极组织各区县统计局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工作的函》,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持续发挥统计执法监督震慑作用,对干预统计工作的干部,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