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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四环紧扣”做好能源工业企业核查工作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5-12 16: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夯实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加强规上工业能耗月报审核查询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四环紧扣”做好能源工业企业核查工作。

一、下发通知。接到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上工业能耗月报工作的通知》后,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拟定并下发文件通知,深刻认识当前能源统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该通知明确了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方式及工作要求,下发核查企业名单,成立核查工作组,安排核查人员力量,扎实开展核查工作。

二、实地核查。市统计局全市2021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26家能源工业企业中抽取了10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首先查看企业基本情况,经营场所、生产车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情况,了解企业技术装备、生产工艺、能源管理和节能措施等。其次查看企业能源消费和生产数据,指标填报是否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参考能源购进发票、出库入库单、生产台账等凭证进行一一核对,认真填写核查信息表,并在核查表相关情况说明处罗列出企业存在的问题。

三、意见反馈。核查人员每检查完一家企业,立即针对检查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下期月报进行纠正,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指标、难以理解的指标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针对能源产品产量过大过小、加工转换效率过高、产品单耗是否合理、重点能耗企业折标系数自测、哪些企业存在加工转换等问题进行延伸讲解,相当于进行了一场实地核查业务培训会,提升了企业统计人员和区县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整改落实。核查结束后,要求区县统计局在市统计局意见反馈后2日内上报核查报告,报告内容从核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三大方面撰写,经主管领导签字进行上报。市统计局不定期对已核查企业进行“回头望”,并要求整改企业:一是针对数据理解有误、计量单位有误、新增企业同期数漏报、能源产品类别统计不全的企业在下期报表中进行重点监测,准确填报。二是针对原始凭证不健全的企业于下期月报之前将资料报送市统计局。三是针对能源台账不健全的企业于下期月报建立能源统计台账,并补充数据资料,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数出有据。


网络编辑:袁继超
信息审核:曾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