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统计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动态 / 工作动态

市局各项统计行政管理责任目标工作有新突破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4-12-19 17: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市局为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加快法治统计建设,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各项统计行政管理责任目标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按照《2011—2015铜川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新《统计法》、《 陕西省统计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办法》、《陕西省统计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深刻理解和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统计执法中,我们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对法律法规的运用特别慎重,把“公开、公正、文明、规范”作为统计执法的目标,在统计执法中坚持了“三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证件。
二、构建统计报表制度建设。在报表上报过程中,各县区、“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单位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并能按制度方法搜集原始资料,按制度规定的方法、范围、口径和核算方法,整理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以来,我们按照即知即改原则,对一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修订并完善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今年以来,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市局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会管理、善工作”的要求,努力提升班子成员理论和业务水平,使局班子统揽全局的能力大为增强。明确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考核监督,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坚持民中集中制原则,在人事、财务、业务等重大工作决策,都有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对局内部重大问题都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反复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执行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
四、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始终坚持组织五个规范化即:检查规范化、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化、调查取证规范化、案件处理规范化、案卷材料归档管理规范化,并坚持在统计执法工作中,不仅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还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手续完备”。
五、全面推进统计政务公开。市局始终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在总结以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为市政府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及时公开邮箱、办公电话、工作动态、制度标准等内容,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政务公开的做法,使我局的统计工作更加透明。2014年我们在统计工作中严格实行检查和责任追究制,来确保统计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开展,达到以公开促工作的目的。

 


网络编辑:聂燕
信息审核:陈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