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陕西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统办字〔2024〕9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联合咸阳市统计局举办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5月13日-15日在旬邑县东城国际酒店举办,为期3天。
二、培训内容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报告制度》等文件精神。
2.统计执法检查实务。
3.统计执法检查有关专业指标核查方法解读。(1)规上工业“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2)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3)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4)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5)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6)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营业收入”;(7)规上服务业“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8)能源“原煤产量”、“原油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4.“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网报平台操作流程讲解。
5.统计执法案卷规范讲解。
6.统计执法检查流程,检查文书制作,印证资料取证讲解。
三、我市参加培训人员
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拟参加2024年度统计执法证件考试人员和市局执法监督科人员。
四、日程安排
12日下午,参训人员报到。
13日上午,开班仪式,安排部署2024年执法检查工作;《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
13日下午,统计执法务实培训。
14日上午,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专业执法检查指标核查办法讲解。
14日下午,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能源相关专业执法检查指标核查办法讲解。
15日上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网报平台操作流程讲解;案卷制作流程讲解。
15日下午,统计执法检查流程,检查文书制作,印证资料取证讲解;结业仪式。
五、培训费用
我市参训人员由各单位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自行报销。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不得顶替,不得迟到和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市局主要领导请假。
2.请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于12日下午在旬邑县东城国际酒店大厅报道。
联系人:杨子晴 联系电话:15399206123
铜川市统计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