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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川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6: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各种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要求、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安排部署以及市委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在全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把全局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引导统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劲头和争上游创一流的标准干事创业,让“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工作中,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

三、时间安排

2022年8月。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局领导班子要围绕纪律教育主题,分别以党组中心组、党小组学习等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等内容开展学习,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勇于担当作为。

(二)进行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秦风网发布的《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纪律教育公开课》系列视频课程,积极参加“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在线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观念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阅读《陕西省被查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金融反腐正风纪》。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统计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四)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8月底前,各党小组要以“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学习收获、结合岗位职责等,谈认识、谈体会,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标准,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进一步纠作风、改作风、转作风,锻造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五、有关要求

(一)及时安排部署。各科室、各单位、各党小组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迅速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确保教育对象全覆盖、“规定动作”高质量。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各科室、各单位的全面目标任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纪律教育的实际成效确保统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强化督查指导。局领导班子、局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有关集体学习活动。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诚恳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现有搞形式、走过场、“规定动作”不到位等问题的,要严肃批评和责令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党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督促党员、干部撰写参与学习活动信息,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局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归纳各科室、各单位、各党小组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编报活动情况稿件。

联系人:袁继超  电话:3185875



中共铜川市统计局党组

2022年8月9日


网络编辑:袁继超
信息审核:曾尚玉